围绕构建和谐社会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12-6 11:29:58
     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坚持把“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全面正确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相适应”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主题,十届政协以业,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 认真履行职能,组织委员深入开展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包头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调查研究,献计献策。
     十届政协以来,民族宗教委员会坚持民族宗教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的方针,努力开展团结、稳定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把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对达茂旗、土右旗少数民族聚居区农牧民的生产生活、脱贫致富情况进行了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优先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等八条建议并得到了落实。组织委员对我市贯彻落实《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政府关部门根据委员建议,加大了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整改力度,为我市做好“创城、迎会、办节”工作做出了贡献。
     二、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为了全面、准确地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我市编制“十一五”规划中,充分体现民族地区的特色,2005年,我们与自治区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采取上下互动的形式,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我市在编制“十一五”规划时,注意研究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衔接工作;切实把中央的政策用足、用活、用好。委员会还对《包头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包头市民族教育条例》、《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视察,并以《调研视察专报》的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供决策参考。
     三、发挥提案作用,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办实事、好事。
     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几年来,委员会在调研活动和联系委员的过程中特别注意了解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并通过提案等形式予以反映。如政协委员提出的《高度重视达茂旗大中专毕业生和复员军人的安置工作的提案》,作为市政协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经过多次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解决了蒙语授课的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
     四、发挥界别优势,为构建和谐包头凝聚力量。
    民族宗教委员会是政协组织联系民族宗教界人士的专门机构。要做好大团结、大联合的工作,就要突出民族宗教界别特色,凝聚本界别委员的力量,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通过参加宗教团体组织的“玛尼会”、“尔代节”、“圣诞节”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联络感情、广交朋友,以独具特色的工作方式和各种活动,认真做好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