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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科学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 |
| 市政协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
| 发布时间:2007-12-6 11:31:12 |
几年来,市政协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委员积极性,认真履行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促进包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包头发挥了积极作用。 ——认真组织调研视察工作,积极参政议政。一是以人为本,为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积极建言献策。几年来,委员会认真组织委员先后就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城镇低保和医保运行情况、农村牧区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健康水工程实施情况以及社区建设情况,开展了调研视察。每次调研视察后均形成报告,以《调查研究专报》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供决策参考。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促进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委员会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过程中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领域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先后就创建“无煤烟小区”情况、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煤炭市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调研视察,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参与普法工作,为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献计出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创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委员会为此于2003年和2005年两次深入到部分社区、乡镇了解我市“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提高认识,增加普法资金投入,做好普法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等建议,进一步促进了普法工作的落实。 ——大力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一是通过提案工作实施监督。2004年,委员会积极参与了市政协《城市供水安全》提案资政活动。先后组织20多名委员参与了资政活动的听政、视察工作以及资政座谈会,我们调动委员的聪明才智,建议对黄河水污染事故中的责任企业提起诉讼,经市中院、自治区高院审理,水源污染责任企业赔付我市损失230万元,这一案件被评为自治区2005年度“十大法律事件”之首。2005年委员会经过认真调研,在市政协十届三次全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合理开发利用稀土资源的建议》的提案,得到上级政协的高度重视,全国政协专程来包对稀土应用情况进行了调研。此外,委员会每年都对重点提案进行督办,促进群众关注问题的解决,提高提案办理实效。二是选聘监督员,开展民主评议。协调市检察院、法院、监察局等10多个单位的负责人就如何搞好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发挥好政协监督员作用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起草了市政协《民主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监督员的聘任、条件和职责、组织管理等。几年来,为市检察院、国土资源局、司法局、公安局选聘了70多名委员担任党风廉政或执法执纪特邀监督员。开展民主评议已经成为民主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委员会还对市司法局、公安局、计委等单位的行风建设、“优化开放环境”情况进行书面评议,提出中肯建议,得到各方面认可。 ——注重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机制。一是加强与自治区政协对口专委会和旗县区政协的联系。委员会定期与自治区政协对口专委会就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探讨。同时,委员会在组织活动过程中也加强了与旗县区政协的联系。通过交流沟通情况,起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作用。二是加强了与委员的联系。通过走访、组织活动等形式,与委员建立了经常性联系,加深了友谊,增强了委员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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