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包头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十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12月24日政协包头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07-12-27 9:22:15
  政协包头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李玉然同志代表十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政协包头市第十届委员会在中共包头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及中共包头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和重点任务开展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在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等方面成效显著,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我市政 协事业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会议要求,市政协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和市委十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牢记使命,履行职能,继往开来,团结奋进,努力谱写人民政协事业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