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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传承边境民族地区传统文化 进一步推进全市文化大市建设步伐 |
| 达茂旗政协 |
| 发布时间:2008-4-27 13:50:56 |
五、加强宣传,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保证。 要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介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展珍视自己民族文化的活动,营造保护民族文化的舆论氛围,引导他们剔其糟粕,取其精华,既保护民族特性,又体现时代精神,使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对接,使本民族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争芳吐艳,常开不谢。 六、发展旅游,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带动保证。 保护和传承民族地区文化要与发展旅游事业相结合。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民族地区传统文化有独特的价值,一些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作为产业进行开发,带动旅游业的发展,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建设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价值和巨大魅力。以 达茂旗实际出发,从南向北开发出两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一是希拉穆仁旅游区(普会寺、蒙古民族风情)——金堑壕——草原岩画——敖伦苏木古城生态博物馆——满都拉口岸(过境参观);二是希拉穆仁旅游区——汉长城——百灵庙(抗日武装暴动纪念碑、广福寺、草原文化宫)——花果山——龙梅玉荣旧居——哈布图哈萨尔祭奠堂。精品旅游线路的开发,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将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 总之,文化是一个发展的概念,一个地区的传统文化唯有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才能长久生存,延续下来。民族传统文化要在继承和弘扬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既不能轻视自己 的传统, 也不能囿于传统。继承和弘扬仅有历史的传承是远远不够的,要继承民族传统文化中有生命力的东西,并且与推进改革开放和实施再次创业的现实需要结合起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博大精深的民族精神为己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充分发挥民族传统文化在经济建设中的推动力,使其发扬光大,鼓舞后人,从而进一步加快文化大市的建设步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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