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视察《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06-11-13 16:11: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维护宗教和睦社会和谐,10月18日,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组织部分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对我市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中,委员们先后听取了市宗教局、东河区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汇报,并到部分教堂、寺庙进行了视察,与宗教界人士举行了座谈。宗教界人士纷纷表示,感谢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要认真学习《条例》,领会其精神,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多作贡献。
    委员们对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在宗教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宗教工作部门尤其是宗教工作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熟练掌握《条例》的具体规定,同时,还要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有一个深刻转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充分认识加强宗教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抓好有关宗教政策的落实工作,积极引导宗教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使我市宗教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民宗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