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信息2006年第43期

发布时间:2006-11-16 10:15:48

第43期
(总第448期)
 
 包头市政协办公厅                                   2006年11月10日

【工作要情】

  自治区检查组来我市检查中共中央《意见》
内蒙古党委《决定》贯彻落实情况

     11月8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芝兰率检查组对我市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内蒙古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决定》情况进行检查。
     8日上午,召开包头市学习贯彻《意见》、《决定》汇报会,市政协主席李玉然主持汇报会。市委副书记廉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波,市政协副主席道尔吉、张生、王金陵、侯焕明、张伯群、时素珍,副巡视员徐党荣、秘书长王茂荣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会上,廉素副书记代表中共包头市委向检查组汇报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意见》和内蒙古党委《决定》的情况;王波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作了汇报;李玉然主席代表市政协作了汇报;张伯群副主席代表各民主党派在会上作了发言。
     8日下午,刘芝兰副主席一行在市政协主席李玉然,副主席王金陵、秘书长王茂荣的陪同下,深入到青山区、九原区检查工作,听取了工作汇报。市政协副主席、九原区委书记奇福海参加了汇报会。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意见》《决定》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包头市对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中央《意见》、内蒙古党委《决定》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学习上抓得紧、行动上落实快、贯彻上重实效。特别是市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政协积极主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规程以及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与党政部门的对口联系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措施,使贯彻《意见》《决定》进一步具体化、条理化,在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上迈出了新步伐。在市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包头市政协工作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积极开展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活动,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作用,主动参与对执法执纪部门的评议,重视做好提案办理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认真落实“三在前、三在先”原则,各项工作走在了各盟市前列。特别是开展评议和监督等方面好的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希望包头市进一步抓好《意见》《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综合处)

市政协文史资料和台侨联络外事委员会
组织委员视察东方稀铝和华业特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动员政协委员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言献策、献计出力,11月10日,市政协副主席侯焕明带领市政协文史资料和台侨联络外事委员会全体委员,深入东方稀铝和华业特钢生产第一线进行视察。通过这次视察活动,委员们深入了解了我市龙头企业的发展态势,进一步增强了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委员作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文史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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