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既是更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持续提升中蒙医诊疗服务可及性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市全面打造医疗高地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深入落实促进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医保政策支持,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中医药 (蒙医药)服务体系。
一、存在问题
(一)中医药(蒙医药)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对中医药(蒙医药)的投入机制有待加强。除市财政外,各旗县区均未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单独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医保政策对中医药(蒙医药)发展支持力度有限。DIP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数量有限,一些中医药(蒙医药)的服务项目未纳入医保目录,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的种类还有待增加。
(二)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有待提升。一是我市中医(蒙医)优质资源总量不足,市级中医(蒙医)医院带动力不强,基层服务能力相对薄弱。二是各级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存在优势专科缺乏、中医药(蒙医药)优势发挥不明显现象。三是院内制剂创新发展缓慢,目前仅市蒙医中医医院、达茂旗蒙医医院有制剂室,但由于部分制剂无法满足自治区药监局有关院内制剂备案的要求,无法推广使用,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三)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中医药(蒙医药)高层次人才、科研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特别是蒙医领军人才还相对匮乏。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普遍存在人才招考困难、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
(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不足。一是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传统疗法、民间中医药(蒙医药)验方等挖掘、整理、研究转化尚处于初始阶段。二是中医药(蒙医药)科研平台、项目、经费等相对不足,科技支撑中医药(蒙医药)创新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支持,夯实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蒙医)医院投入的主体责任,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单独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结合我市实际,遴选更多中医(蒙医)优势病种列入按病种收费目录,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蒙医)医疗服务项目及更多符合规定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打造中医药(蒙医药)医保支付“包头模式”。
(二)完善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蒙医药)诊疗服务能力。一是积极培育中医药(蒙医药)临床优势。充分发挥京蒙协作“医疗倍增计划”优势,推动我市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加强与国内高水平中医(蒙医)医院、研究所的深度合作。加快推进中(蒙)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发展,支持包医二附院等医院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二是加强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蒙医)馆”建设,支持市中医蒙医医院等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医联体。三是加强中医(蒙医)医院制剂室人员培训、设备配备,提升医院制剂能力建设。加强对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的监督指导,积极争取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提高院内制剂备案率。四是充分发挥中医(蒙医)康复优势,探索依托市蒙医中医医院建立市级中医(蒙医)康复中心,推广开展针对慢性病和伤残等的中医(蒙医)康复方案。
(三)凝聚发展合力,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在绩效、进修、职称评聘上予以适当倾斜引导。指导各旗县区落实向基层倾斜的工资政策,建立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二是培育壮大领军人才队伍,加强柔性引进国内领先医疗创新团队和知名医生集团力度,将中医药(蒙医药)学科带头人列入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范围,为符合条件的紧缺型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四)整合有效资源,推动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积极引进国医大师、省级中医(蒙医)专家在我市设立传承工作室,帮助培养一批中医(蒙医)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中医(蒙医)临床人才。二是加强民间中医药(蒙医药)验方、特色诊疗技术的挖掘、整理,做好名医工作室医案、名老专家医案的归档工作。支持中医(蒙医)民间诊疗技艺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三是支持以包头医学院为依托,建设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研学中心。加强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政策和经费支持,提升中医药(蒙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既是更好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持续提升中蒙医诊疗服务可及性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市全面打造医疗高地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深入落实促进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医保政策支持,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中医药 (蒙医药)服务体系。
一、存在问题
(一)中医药(蒙医药)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对中医药(蒙医药)的投入机制有待加强。除市财政外,各旗县区均未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单独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医保政策对中医药(蒙医药)发展支持力度有限。DIP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数量有限,一些中医药(蒙医药)的服务项目未纳入医保目录,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的种类还有待增加。
(二)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有待提升。一是我市中医(蒙医)优质资源总量不足,市级中医(蒙医)医院带动力不强,基层服务能力相对薄弱。二是各级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存在优势专科缺乏、中医药(蒙医药)优势发挥不明显现象。三是院内制剂创新发展缓慢,目前仅市蒙医中医医院、达茂旗蒙医医院有制剂室,但由于部分制剂无法满足自治区药监局有关院内制剂备案的要求,无法推广使用,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三)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中医药(蒙医药)高层次人才、科研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特别是蒙医领军人才还相对匮乏。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普遍存在人才招考困难、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
(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不足。一是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传统疗法、民间中医药(蒙医药)验方等挖掘、整理、研究转化尚处于初始阶段。二是中医药(蒙医药)科研平台、项目、经费等相对不足,科技支撑中医药(蒙医药)创新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支持,夯实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蒙医)医院投入的主体责任,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单独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结合我市实际,遴选更多中医(蒙医)优势病种列入按病种收费目录,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蒙医)医疗服务项目及更多符合规定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打造中医药(蒙医药)医保支付“包头模式”。
(二)完善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蒙医药)诊疗服务能力。一是积极培育中医药(蒙医药)临床优势。充分发挥京蒙协作“医疗倍增计划”优势,推动我市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加强与国内高水平中医(蒙医)医院、研究所的深度合作。加快推进中(蒙)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发展,支持包医二附院等医院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二是加强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蒙医)馆”建设,支持市中医蒙医医院等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医联体。三是加强中医(蒙医)医院制剂室人员培训、设备配备,提升医院制剂能力建设。加强对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的监督指导,积极争取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提高院内制剂备案率。四是充分发挥中医(蒙医)康复优势,探索依托市蒙医中医医院建立市级中医(蒙医)康复中心,推广开展针对慢性病和伤残等的中医(蒙医)康复方案。
(三)凝聚发展合力,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在绩效、进修、职称评聘上予以适当倾斜引导。指导各旗县区落实向基层倾斜的工资政策,建立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二是培育壮大领军人才队伍,加强柔性引进国内领先医疗创新团队和知名医生集团力度,将中医药(蒙医药)学科带头人列入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范围,为符合条件的紧缺型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四)整合有效资源,推动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积极引进国医大师、省级中医(蒙医)专家在我市设立传承工作室,帮助培养一批中医(蒙医)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中医(蒙医)临床人才。二是加强民间中医药(蒙医药)验方、特色诊疗技术的挖掘、整理,做好名医工作室医案、名老专家医案的归档工作。支持中医(蒙医)民间诊疗技艺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三是支持以包头医学院为依托,建设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研学中心。加强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政策和经费支持,提升中医药(蒙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信息来源:包头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