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了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包头发展的总体定位和战略重点:即是围绕产业发展建设 '五个基地' ;围绕增强城市功能和辐射能力建设 '四个中心' ;围绕生态和稳定建设 '两个屏障' ;围绕提升开放水平建设 '一个支点' 。天然草原是我国北方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自从2008年市委、政府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围封禁牧、舍饲圈养工程,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草原生态自然恢复以来,我市北部草原生态环境发生了明显改变,草群平均高度由2007年的11.9厘米提高到2013年的21.7厘米;植被平均盖度由2007年22.1%提高到为2013年的23%;平均亩产干草由2007年的39.7公斤提高到2013年的41.41公斤;沙尘暴和浮尘天数由2007年的12天减少到2013年的1天,草原真正实现了回黄转绿。实践证明,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完全符合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意愿。
一、当前草原生态保护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现代畜牧业发展进程与全面禁牧后急需确立相适应的现代生产方式既不相称。牧区全面禁牧后,牧业生产总值下降,第一产业总体出现萎缩,改变了产业结构现状。全面禁牧后,牧民的牲畜出栏,传统的牧业生产方式逐步退出,但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尚未建立起来。现代畜牧业的建立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更需要有技术、善管理、懂经营的新型牧民适用性人才。而这些资金和技术的提供正是禁牧后产业发展的短板所在。加之正在实施的肉羊养殖产业基础设施薄弱,优质基础母畜数量少,缺乏带动能力,同时科技含量低、饲养管理粗放,个体生产性能低、效益差,且资金不足,影响了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牧民就业压力大,造成偷牧现象出现,围封禁牧成果面临挑战。牧民转移就业的扶持机制尚未形成,短时间内找不到生产门路和增收渠道。牧区牧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十分困难,禁牧区的牧民劳动力35%仍从事第一产业,65%的劳动力将转产转业。由于牧民是一个特殊群体,受传统游牧生活影响较大,受不了企业的约束,加之文化层次不高,又没有一技之长,就业面很窄。特别是大部分牧民用汉语言交流困难,外出务工增加收入较困难。由于创收门路较少,直接影响了牧民增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偷牧现象出现。
(三)禁牧补奖政策缺少长效增长机制。禁牧后,旧的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刚刚废弃,新的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还没有完全建立,家庭经营性收入未能成为人们收入的主流,恰恰是一定几年不变的政策性补奖成为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牧民的收入主要靠转移性收入,从2007年的6.7%提高到2013年的86%;而家庭经营性收入明显下降,由2007年的86.8%下降到2013年的12%。现行的草原补奖政策考虑的仅是禁牧年度内牧民的生活问题,还没有考虑禁牧过程中和禁牧结束后牧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四)禁牧草场补贴明显偏低。禁牧后对于单纯依靠草场等补贴来维持生活的绝大部分牧民来说,物价的不断上涨致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成本不断提高。现行草场补奖政策没有动态增长机制,面对物价上行、牧民生活成本增加等影响,表现得很为乏力。据统计,2008年—2013年,居民日常消费品价格以每年3—5%递增,而禁牧牧民的补贴标准一直没有适度提高,牧民收入基本在补奖机制的额度内徘徊,不仅相对固定,而且增长缓慢,严重影响了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牧民因病返贫、致贫现象突出。许多牧民坦言,禁牧后他们的生活水平下降了。
(五)草原生态发展不平衡现象涌现。禁牧政策的推行促使牧民搬离草原,人口密度由禁牧前的每10平方公里13人减少到3人,草场缺乏牧民管护,冬春季节牧草干枯,增加了草原火灾的隐患。草原火灾从2007年的年均5场增加到2013年的11场。随着牧草高度不断长高,加之牲畜活动的减少,牧草返青受到一定影响,牧草品种较为单一,鼠虫灾害频发;边境一线大量牧民转移搬迁,成片草场无人管理。
二、加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建议
(一)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农牧民认识。深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继续进行再宣传、再教育,采取深入苏木镇、村(嘎查)召开会议、散发资料、刷写标语及和养殖户面对面讲解政策等多种形式,宣传实施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市生态建设方面的成绩,以及巩固提升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性、紧迫性,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赢得群众理解,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围封禁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农牧民群众思想上有认识,感情上无抵触,行动上积极配合,真正成为围封禁牧的主体,把禁牧变成自觉行动。
(二)加强草原保护,促进生态恢复。完善草原监督管理、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草原植被监测、预警;全面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强草原征占用管理,杜绝人为破坏草原行为;完善重点草原自然灾害防治预案,加大防治物资储备,提升草原火灾、鼠虫等自然灾害预警防治能力。
(三)采取积极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要把禁牧工作纳入到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整体工作中去统筹考虑,与生态移民、扶贫工作以及构建农牧区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相结合,推进禁牧工作有效实施。建议积极探索草牧场合理利用的新途径,实现草场的合理利用、牧民的稳定增收,达到生态保护与科学利用草原的的有机统一。依托生态家庭牧场、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精选草场集中连片,植被恢复较好的嘎查村,特别是边境一线地区,按照全面禁牧状态下的 '无破坏养殖模式' 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实行轮牧,开创禁牧政策的新局面。
(四)发展舍饲畜牧,促进协调发展。在禁牧的同时,千方百计为牧民发展舍饲养殖提供各项服务。探索建立相对稳定、分级负担的现代畜牧业投入机制,推动禁牧后续产业快速发展。建立国家、自治区、市、旗四级一体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水、电、路、棚圈等为主体的畜牧业基础设施,全面启动优质饲草种植工程,进一步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积极引进优良品种,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确保舍饲圈养稳定发展起来,实现生态建设与畜牧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五)适当提高禁牧补贴额度。目前来看,牧民收入及生活水平较禁牧前明显下降。例如现行禁牧补助标准为6元/亩,按照达茂旗42亩草场养一只羊的载畜量算,牧民每退出一个标准,可以获得补助252元,如果有1000亩草地,按禁牧补贴,牧民收入才6000元。在不禁牧的情况下,如果按42亩草地可以养一只羊算,牧民1000亩草地可以养24只羊,按现在的市场价1500元出售,则可以有3万多元的放羊收入,相差悬殊。建议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稳步提高禁牧补贴标准。在国家及自治区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基础上,市、旗县一级政府继续配套有关政策;同时提高禁牧草场补贴额度,按照GDP、CPI等增长指数相应提高,草场补贴应年均增长10%为标准实施,目前应至少增加到每亩补贴10元以上,以保证禁牧牧民的收入不下降,禁牧草场不反弹,使生态效益更加凸显出来。
(六)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解除牧民对草原的依赖。积极探索建立进城牧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尽快覆盖进城定居的牧民。积极推动进城牧民教育、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让进城牧民住有所居、学有所教、老有所养,消除它们的后顾之忧。
市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了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包头发展的总体定位和战略重点:即是围绕产业发展建设 '五个基地' ;围绕增强城市功能和辐射能力建设 '四个中心' ;围绕生态和稳定建设 '两个屏障' ;围绕提升开放水平建设 '一个支点' 。天然草原是我国北方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自从2008年市委、政府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围封禁牧、舍饲圈养工程,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草原生态自然恢复以来,我市北部草原生态环境发生了明显改变,草群平均高度由2007年的11.9厘米提高到2013年的21.7厘米;植被平均盖度由2007年22.1%提高到为2013年的23%;平均亩产干草由2007年的39.7公斤提高到2013年的41.41公斤;沙尘暴和浮尘天数由2007年的12天减少到2013年的1天,草原真正实现了回黄转绿。实践证明,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完全符合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意愿。
一、当前草原生态保护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现代畜牧业发展进程与全面禁牧后急需确立相适应的现代生产方式既不相称。牧区全面禁牧后,牧业生产总值下降,第一产业总体出现萎缩,改变了产业结构现状。全面禁牧后,牧民的牲畜出栏,传统的牧业生产方式逐步退出,但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尚未建立起来。现代畜牧业的建立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更需要有技术、善管理、懂经营的新型牧民适用性人才。而这些资金和技术的提供正是禁牧后产业发展的短板所在。加之正在实施的肉羊养殖产业基础设施薄弱,优质基础母畜数量少,缺乏带动能力,同时科技含量低、饲养管理粗放,个体生产性能低、效益差,且资金不足,影响了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牧民就业压力大,造成偷牧现象出现,围封禁牧成果面临挑战。牧民转移就业的扶持机制尚未形成,短时间内找不到生产门路和增收渠道。牧区牧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十分困难,禁牧区的牧民劳动力35%仍从事第一产业,65%的劳动力将转产转业。由于牧民是一个特殊群体,受传统游牧生活影响较大,受不了企业的约束,加之文化层次不高,又没有一技之长,就业面很窄。特别是大部分牧民用汉语言交流困难,外出务工增加收入较困难。由于创收门路较少,直接影响了牧民增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偷牧现象出现。
(三)禁牧补奖政策缺少长效增长机制。禁牧后,旧的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刚刚废弃,新的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还没有完全建立,家庭经营性收入未能成为人们收入的主流,恰恰是一定几年不变的政策性补奖成为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牧民的收入主要靠转移性收入,从2007年的6.7%提高到2013年的86%;而家庭经营性收入明显下降,由2007年的86.8%下降到2013年的12%。现行的草原补奖政策考虑的仅是禁牧年度内牧民的生活问题,还没有考虑禁牧过程中和禁牧结束后牧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四)禁牧草场补贴明显偏低。禁牧后对于单纯依靠草场等补贴来维持生活的绝大部分牧民来说,物价的不断上涨致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成本不断提高。现行草场补奖政策没有动态增长机制,面对物价上行、牧民生活成本增加等影响,表现得很为乏力。据统计,2008年—2013年,居民日常消费品价格以每年3—5%递增,而禁牧牧民的补贴标准一直没有适度提高,牧民收入基本在补奖机制的额度内徘徊,不仅相对固定,而且增长缓慢,严重影响了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牧民因病返贫、致贫现象突出。许多牧民坦言,禁牧后他们的生活水平下降了。
(五)草原生态发展不平衡现象涌现。禁牧政策的推行促使牧民搬离草原,人口密度由禁牧前的每10平方公里13人减少到3人,草场缺乏牧民管护,冬春季节牧草干枯,增加了草原火灾的隐患。草原火灾从2007年的年均5场增加到2013年的11场。随着牧草高度不断长高,加之牲畜活动的减少,牧草返青受到一定影响,牧草品种较为单一,鼠虫灾害频发;边境一线大量牧民转移搬迁,成片草场无人管理。
二、加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建议
(一)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农牧民认识。深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继续进行再宣传、再教育,采取深入苏木镇、村(嘎查)召开会议、散发资料、刷写标语及和养殖户面对面讲解政策等多种形式,宣传实施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市生态建设方面的成绩,以及巩固提升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性、紧迫性,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赢得群众理解,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围封禁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农牧民群众思想上有认识,感情上无抵触,行动上积极配合,真正成为围封禁牧的主体,把禁牧变成自觉行动。
(二)加强草原保护,促进生态恢复。完善草原监督管理、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草原植被监测、预警;全面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强草原征占用管理,杜绝人为破坏草原行为;完善重点草原自然灾害防治预案,加大防治物资储备,提升草原火灾、鼠虫等自然灾害预警防治能力。
(三)采取积极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要把禁牧工作纳入到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整体工作中去统筹考虑,与生态移民、扶贫工作以及构建农牧区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相结合,推进禁牧工作有效实施。建议积极探索草牧场合理利用的新途径,实现草场的合理利用、牧民的稳定增收,达到生态保护与科学利用草原的的有机统一。依托生态家庭牧场、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精选草场集中连片,植被恢复较好的嘎查村,特别是边境一线地区,按照全面禁牧状态下的 '无破坏养殖模式' 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实行轮牧,开创禁牧政策的新局面。
(四)发展舍饲畜牧,促进协调发展。在禁牧的同时,千方百计为牧民发展舍饲养殖提供各项服务。探索建立相对稳定、分级负担的现代畜牧业投入机制,推动禁牧后续产业快速发展。建立国家、自治区、市、旗四级一体的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水、电、路、棚圈等为主体的畜牧业基础设施,全面启动优质饲草种植工程,进一步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积极引进优良品种,加快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确保舍饲圈养稳定发展起来,实现生态建设与畜牧业生产的协调发展。
(五)适当提高禁牧补贴额度。目前来看,牧民收入及生活水平较禁牧前明显下降。例如现行禁牧补助标准为6元/亩,按照达茂旗42亩草场养一只羊的载畜量算,牧民每退出一个标准,可以获得补助252元,如果有1000亩草地,按禁牧补贴,牧民收入才6000元。在不禁牧的情况下,如果按42亩草地可以养一只羊算,牧民1000亩草地可以养24只羊,按现在的市场价1500元出售,则可以有3万多元的放羊收入,相差悬殊。建议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稳步提高禁牧补贴标准。在国家及自治区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基础上,市、旗县一级政府继续配套有关政策;同时提高禁牧草场补贴额度,按照GDP、CPI等增长指数相应提高,草场补贴应年均增长10%为标准实施,目前应至少增加到每亩补贴10元以上,以保证禁牧牧民的收入不下降,禁牧草场不反弹,使生态效益更加凸显出来。
(六)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解除牧民对草原的依赖。积极探索建立进城牧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城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尽快覆盖进城定居的牧民。积极推动进城牧民教育、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让进城牧民住有所居、学有所教、老有所养,消除它们的后顾之忧。
信息来源:包头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