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巩固我市湿地保护成果建设环境友好美丽新包头
时间: 2014-01-10    来源:包头市政协   点击量:
农工党包头市委员会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湿地是生物多样性丰富和生产力较高的生态系统,对调节气候、过滤污物净化水质、防止水土侵蚀、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我市始终把加强湿地保护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启动实施了 '蓝天、绿水、青山、湿地、大草原' 工程,开展了黄河湿地公园建设、小白河流域治理等工程,有力推进湿地保护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收到明显成效,但面临的问题和不足也不容忽视,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一、我市湿地保护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总结历年来湿地保护工作经验,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决定》、《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切实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湿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南海子)、自治区级湿地公园(昆都仑水库)和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腾格淖尔),湿地生态效益开始显现。一是湿地水质得到了有效改善。据环保部门测定,南海子水质由劣五类水质变为可饮用三类水质。透明度由5~10厘米变为50~60厘米。二是湿地鸟类和过境候鸟数量增多。据专家考证,我市鸟类统计数量由1992年的鸟类调查报告中记录的77种增加到2010年的201种,增加了124种。三是侵占湿地行为得到有效控制。2008年以来,我市下大力气清理违章建筑及废品、建筑垃圾,湿地面积在原有基础上明显扩大,湿地水系的涵养水源、蓄洪抗旱、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得到明显增强。四是湿地管理机构进一步壮大。完成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组建工作,努力推进4个湿地公园管理站建设。五是湿地修复绿化工程面积增大。完成黄河北岸绿化2395亩,实施小白河200亩边坡绿化,埋设界桩20处,网围栏5.5公里,界碑2处。
     二、我市湿地保护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管理协调难度大,管理体系不健全。我市湿地及其资源具有分布地域跨度大(涉及昆区、九原、高新、东河、土右、达茂等几个旗县区),管护涉及部门多(林业、水利、农业、国土、环保)的特殊性,管理协调工作难度大。包头市的湿地资源都分布在各个旗县区,但旗县区缺少专门的湿地管理机构对湿地进行有效管护。湿地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机制不顺畅的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湿地工作发展的瓶颈。
    (二)缺乏统一的科学规划,天然湿地面积有萎缩态势。盲目的进行农用地开垦、改变天然湿地用途、征占用天然湿地直接使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植被数量和生物量减少,湿地土壤出现板结、沙化、盐碱化,水土流失严重,并产生扬沙的现象,天然湿地面积消减、生态功能下降。
    (三)湿地生态保护意识薄弱,无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公众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破坏湿地的行为缺乏认识,湿地保护意识淡薄,单靠林业部门的宣传和管理,力量有限。   
    (四)湿地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据《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和《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的规定,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用于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将湿地保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目前,我市尚未将湿地保护专项资金列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严重制约了湿地的保护管理、科研检测、宣传教育等相关保护工作。
    (五)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推进困难。我市湿地的主要资源是黄河湿地,属黄河冲积下的湿地平原,更是保护黄河的天然屏障,在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上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公园建设进展缓慢。一是公园片区建设停滞不前。九原区、稀土高新区与铁汉生态就BT模式建设小白河片区的还款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未达成一致协议。在与利嘉集团对接方面,该公司要求 '先与政府签协议,后投入建设' 和 '以土地偿还投资' 等,需要进一步与区人民政府协商。二是湿地公园管理站尚未组建。至今旗县区管理站还未组建,严重影响了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期限不超过5年,在试点期限内不申请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国家林业局将取消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资格,因此必须加快包头黄河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
    (六)赛汗塔拉自然环境的恢复亟待解决。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是全国唯一的都市草原,2001年将其列入我市形象工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天然草原湿地景观。由于多部门管理、规划理念落后、对城中草原认识不足等原因,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不断进行现代化建设使原本具有天然草原特色的自然景象建成了 '城中公园' ,尤其是铺设在草原中四通八达的公路网,使游人可以借助各种交通工具在草原中随处观光。由于草原被分割不利于野生动物的生存,加之尾气的排放,使得赛汗塔拉城中草原野生动物日益减少,同时丧失了都市草原的魅力。  
    三、加强我市保护湿地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协调合作机制。各级政府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具有不同的管理责权,应发挥各自的管理优势,加强部门间的相互约束与协调,以实现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水域资源涉及国土、地方政府的管理责权。私垦或者已承包的耕地、鱼塘,应逐步实施退耕还水、还湿措施,由旗县区政府依法给予补偿,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对于围河造田、截断湿地水系补充等严重破坏湿地的行为,旗县区政府应充分重视,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对破坏湿地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其恢复原状。环保部门应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关停污染企业或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湿地环境的影响。 
    (二)健全管理体系,尽快在有关旗县区成立湿地公园管理站。有关旗县区应尽快成立湿地公园管理站,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权,健全湿地保护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加强湿地保护监管。通过采取强有力的保护、管理措施,达到保护湿地、发展湿地、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打造独特城市品牌的目的,使我市湿地成为闻名全区、知名全国的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市民生态观赏基地、水上游览基地,成为带动周遍发展、辐射周遍县区旅游景点的中心平台,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探索社区共管湿地新途径。要鼓励并引导非政府组织、当地居民和社区组织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加强湿地周围区域各有关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协调,探讨合作共管等新型综合管理湿地的途径。湿地保护区管理部门应在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与周边社区及相关利益群体共同对保护区实施管理,维护合法利益,发挥主体作用,努力做到利益公平分享。应建立 '责、权、利' 三者协调统一的湿地社区共管机制,以保证社区共管的实现和社区共管的最大功效。要实现社区共管,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由各方参与的共管组织,并设置专门的社区共管部门,使社区共管的工作日常化。其次,要建立能促使各种共同相关利益者积极参与管理的激励机制,只有相关利益者感受到能从所参与活动中得到利益,才能为共管贡献出时间和资金等实际行动。
    (四)深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大力普及湿地知识,宣传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进行湿地保护宣传,强化保护湿地意识,引导人们合理利用湿地资源。
    (五)强化赛汗塔拉管理,理顺现有管理机构。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是自然环境与生态草原的保存地,在整个保护、修缮、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要保持其自然性和原生态性,要借用文物修复 '修旧如旧' 的理念,在房舍建设、植物栽培、道路修建、动物饲养等方面要符合自然生态法则,建成人化自然城中草。
    (六)积极争取湿地保护资金,开展湿地保护研究,推广应用湿地保护技术。目前资金不足是制约湿地保护的重要因素。政府投入是湿地保护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各级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援助,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进行湿地保护和投资开发,实现湿地保护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品质,达到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互利共赢。
    (七)加快推进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尽早建成国家湿地公园。由于旗县区政府和合作开发商之间对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存在分歧,片区建设项目难以推进。建议市政府督促旗县区政府尽快与合作开发商对接签订合作协议,争取湿地公园早日开工建设。
上一篇

巩固我市湿地保护成果建设环境友好美丽新包头

发布日期: 2014-01-10 
农工党包头市委员会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湿地是生物多样性丰富和生产力较高的生态系统,对调节气候、过滤污物净化水质、防止水土侵蚀、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我市始终把加强湿地保护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启动实施了 '蓝天、绿水、青山、湿地、大草原' 工程,开展了黄河湿地公园建设、小白河流域治理等工程,有力推进湿地保护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收到明显成效,但面临的问题和不足也不容忽视,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一、我市湿地保护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总结历年来湿地保护工作经验,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决定》、《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切实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湿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南海子)、自治区级湿地公园(昆都仑水库)和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腾格淖尔),湿地生态效益开始显现。一是湿地水质得到了有效改善。据环保部门测定,南海子水质由劣五类水质变为可饮用三类水质。透明度由5~10厘米变为50~60厘米。二是湿地鸟类和过境候鸟数量增多。据专家考证,我市鸟类统计数量由1992年的鸟类调查报告中记录的77种增加到2010年的201种,增加了124种。三是侵占湿地行为得到有效控制。2008年以来,我市下大力气清理违章建筑及废品、建筑垃圾,湿地面积在原有基础上明显扩大,湿地水系的涵养水源、蓄洪抗旱、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得到明显增强。四是湿地管理机构进一步壮大。完成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组建工作,努力推进4个湿地公园管理站建设。五是湿地修复绿化工程面积增大。完成黄河北岸绿化2395亩,实施小白河200亩边坡绿化,埋设界桩20处,网围栏5.5公里,界碑2处。
     二、我市湿地保护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管理协调难度大,管理体系不健全。我市湿地及其资源具有分布地域跨度大(涉及昆区、九原、高新、东河、土右、达茂等几个旗县区),管护涉及部门多(林业、水利、农业、国土、环保)的特殊性,管理协调工作难度大。包头市的湿地资源都分布在各个旗县区,但旗县区缺少专门的湿地管理机构对湿地进行有效管护。湿地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机制不顺畅的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湿地工作发展的瓶颈。
    (二)缺乏统一的科学规划,天然湿地面积有萎缩态势。盲目的进行农用地开垦、改变天然湿地用途、征占用天然湿地直接使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植被数量和生物量减少,湿地土壤出现板结、沙化、盐碱化,水土流失严重,并产生扬沙的现象,天然湿地面积消减、生态功能下降。
    (三)湿地生态保护意识薄弱,无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公众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破坏湿地的行为缺乏认识,湿地保护意识淡薄,单靠林业部门的宣传和管理,力量有限。   
    (四)湿地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据《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和《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的规定,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用于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将湿地保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目前,我市尚未将湿地保护专项资金列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严重制约了湿地的保护管理、科研检测、宣传教育等相关保护工作。
    (五)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推进困难。我市湿地的主要资源是黄河湿地,属黄河冲积下的湿地平原,更是保护黄河的天然屏障,在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上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公园建设进展缓慢。一是公园片区建设停滞不前。九原区、稀土高新区与铁汉生态就BT模式建设小白河片区的还款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未达成一致协议。在与利嘉集团对接方面,该公司要求 '先与政府签协议,后投入建设' 和 '以土地偿还投资' 等,需要进一步与区人民政府协商。二是湿地公园管理站尚未组建。至今旗县区管理站还未组建,严重影响了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期限不超过5年,在试点期限内不申请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国家林业局将取消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资格,因此必须加快包头黄河湿地公园的建设工作。
    (六)赛汗塔拉自然环境的恢复亟待解决。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是全国唯一的都市草原,2001年将其列入我市形象工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天然草原湿地景观。由于多部门管理、规划理念落后、对城中草原认识不足等原因,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不断进行现代化建设使原本具有天然草原特色的自然景象建成了 '城中公园' ,尤其是铺设在草原中四通八达的公路网,使游人可以借助各种交通工具在草原中随处观光。由于草原被分割不利于野生动物的生存,加之尾气的排放,使得赛汗塔拉城中草原野生动物日益减少,同时丧失了都市草原的魅力。  
    三、加强我市保护湿地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湿地保护协调合作机制。各级政府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具有不同的管理责权,应发挥各自的管理优势,加强部门间的相互约束与协调,以实现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水域资源涉及国土、地方政府的管理责权。私垦或者已承包的耕地、鱼塘,应逐步实施退耕还水、还湿措施,由旗县区政府依法给予补偿,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对于围河造田、截断湿地水系补充等严重破坏湿地的行为,旗县区政府应充分重视,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对破坏湿地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其恢复原状。环保部门应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关停污染企业或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湿地环境的影响。 
    (二)健全管理体系,尽快在有关旗县区成立湿地公园管理站。有关旗县区应尽快成立湿地公园管理站,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权,健全湿地保护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加强湿地保护监管。通过采取强有力的保护、管理措施,达到保护湿地、发展湿地、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打造独特城市品牌的目的,使我市湿地成为闻名全区、知名全国的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市民生态观赏基地、水上游览基地,成为带动周遍发展、辐射周遍县区旅游景点的中心平台,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探索社区共管湿地新途径。要鼓励并引导非政府组织、当地居民和社区组织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加强湿地周围区域各有关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协调,探讨合作共管等新型综合管理湿地的途径。湿地保护区管理部门应在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与周边社区及相关利益群体共同对保护区实施管理,维护合法利益,发挥主体作用,努力做到利益公平分享。应建立 '责、权、利' 三者协调统一的湿地社区共管机制,以保证社区共管的实现和社区共管的最大功效。要实现社区共管,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由各方参与的共管组织,并设置专门的社区共管部门,使社区共管的工作日常化。其次,要建立能促使各种共同相关利益者积极参与管理的激励机制,只有相关利益者感受到能从所参与活动中得到利益,才能为共管贡献出时间和资金等实际行动。
    (四)深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大力普及湿地知识,宣传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进行湿地保护宣传,强化保护湿地意识,引导人们合理利用湿地资源。
    (五)强化赛汗塔拉管理,理顺现有管理机构。赛汗塔拉城中草原是自然环境与生态草原的保存地,在整个保护、修缮、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要保持其自然性和原生态性,要借用文物修复 '修旧如旧' 的理念,在房舍建设、植物栽培、道路修建、动物饲养等方面要符合自然生态法则,建成人化自然城中草。
    (六)积极争取湿地保护资金,开展湿地保护研究,推广应用湿地保护技术。目前资金不足是制约湿地保护的重要因素。政府投入是湿地保护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各级政府应当将湿地保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援助,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进行湿地保护和投资开发,实现湿地保护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品质,达到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互利共赢。
    (七)加快推进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尽早建成国家湿地公园。由于旗县区政府和合作开发商之间对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存在分歧,片区建设项目难以推进。建议市政府督促旗县区政府尽快与合作开发商对接签订合作协议,争取湿地公园早日开工建设。

信息来源:包头市政协